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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城买到水货尼康 正大博源称投诉请便
作者:  来源:半岛网  时间:2011-04-02  阅读:465次
导读:从青岛辽宁路电子信息城内的正大博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款尼康相机,只使用一年后便出现故障,当他要求尼康售后维修部门给予维修时竟获悉自己购买的相机是个水货机,不能享受保修服务,而购买的商家也采取回避的态度不予解决,这让李先生非常不满。
    半岛网4月1日消息 市民李先生近日向记者反映,自己从位于青岛辽宁路电子信息城内的正大博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款尼康相机,使用一年后出现故障,当他要求尼康售后维修部门给予维修时竟获悉自己购买的相机是个水货机,不能享受保修,而购买的商家也采取回避的态度不予解决,这让李先生非常不满。

    "正品"尼康相机维修时被告知是水货

    据介绍,尼康相机是2009年购买的,购买时索要了发票。去年,相机出现了无法正常拍照的故障,于是李先生致电尼康售后维修部门,“对方说我买的不是正品,并且通过序列号查询后确定了相机的确不是行货。”李先生表示,自己立即拿着相机去了当初机器的销售商电子信息城正大博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说领导不在解决不了,让我随便投诉。”

    销售商不负责工商所不受理

    3月31日上午,记者陪同李先生再次来到了电子信息城,正大博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位店员称“老板出差了, 别的不清楚。”

    记者随后陪同李先生来到了位于电子信息城六楼的工商所办公室投诉,李先生说明来意,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竟然不理消费者,全部离开了办公室。  无奈,记者和消费者又来到了辽宁路工商所,得到的答复是,如果消费者出示相机的书面鉴定材料,则工商局可以执法,没有的话只能协商。

    律师称消费者有权向商家主张权利

    据了解,数码相机的鉴定,青岛做不了,而没有书面材料,维权又成了泡影,明摆着相机不是行货,难道就没有治商家的办法吗?对此,记者采访律师后得知,此类消费纠纷,消费者有权直接向开具发票的商家主张权益。

责任编辑: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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