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地区筛选媒体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广告资料库广告监测公司把员工照片打车身广告 员工称没告知侵犯了肖像权
公司把员工照片打车身广告 员工称没告知侵犯了肖像权
作者:  来源:重庆晚报  时间:2010-09-27  阅读:718次
  公证处提取的车身广告证据

  公司安排员工照相后,把照片用到公交车上的车身广告,被员工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告上法庭。昨天,南岸区法院透露,该院对这起肖像权官司调解结案,公司给付员工5000元,当庭兑现。

  不经意间成广告代言人

  “我怎么成了广告代言人?”钟先生称,2007年1月,他在解放碑的轻轨名店城从事市场管理工作,去年春节过后,公司要对商场进行推广,就安排他和一女同事到朝天门照相,公司也没说具体用在什么地方,他也没太在意。

  之后,钟先生无意间在自己的QQ里看到好友评价,说他是“广告代言王子”、“公交车身广告模特”。一打听,他才得知有几路由解放碑到南坪、江北、沙坪坝商圈的公交车上,有他打的广告,内容就是对轻轨名店城的招商、购物宣传。

  离职后起诉索赔4万元

  去年6月,钟辞职后找到重庆三力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谢亮向老东家、重庆同隽华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4万余元。同时,为了保存证据,通过公证处公证保存了公交车身广告证据。

  谢亮称,广告法规定,以赢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必须要经肖像权人的书面同意。按此规定,即便是口头同意都不行,所以,钟的肖像权被侵犯了。

  法院调解给付了5000元

  昨天,记者来到同隽华怡物业公司,一位曾分管钟先生的王姓负责人称,该广告原计划是安排公司另一位员工的,但他临时生病,公司才选定了钟先生,并告知要做公交车身广告。当时,钟非常乐意,他所说“他完全不知情”不属实。

  王称,公司尽到了告知义务,唯一就是没有与钟签订书面协议。虽然没有涉及到肖像使用费,但变相安排他补休,并给了年终红包。而钟辞职时,却提出要10万元肖像使用费。

  公司代理律师在庭上答辩称,当初是经钟先生允许情况下使用肖像的,且同意无偿使用。其在离职一段时间后再起诉,是滥用诉权。

  据悉,此案庭审时,法官组织双方多次调解,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钟先生的老东家当庭给付5000元了事。

  记者 罗彬


    看完“公司把员工照片打车身广告 员工称没告知侵犯了肖像权”这篇文章,感觉不错吧,快点转发给你的好朋友也来看一下吧
 
新闻资讯搜索  
 
福建媒体排行
电视 报纸 广播 户外
最新文章  
热门标签  
福建海峡都市报 福建电视台广告部 福建电视专题广告 福建报纸广告 福建新闻频道 福建巴士广播网 福建交通广播 福建日报 福州日报 福建广告公司 福建媒体报价  

  本站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联系。QQ:992345992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0篇,当前显示最新的0篇。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闽ICP备06037646号 福州网络报警中心    中国互联网业自律同盟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福州奥盛传媒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339-998   合作联系QQ:992345992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31号307#(福建日报社正对面)

  Copyright © 2002-2010 059a.com all right sreserved 福建媒体资源网  版权所有 | 奥盛传媒独家全程推广

;